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
申报评审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直属中心、各子公司: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工程技术中级评审范围
集团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中除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工程专业以外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相关说明
1.我省统一实行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2.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评审条件和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照我省现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请查看“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栏目。
(二)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执行。
(三)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执行,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职称资格同层级的职称资格,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标准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五)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称需办理确认工作,以下情形无需办理: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他省直部门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无需办理确认。
2.在济南、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东营七市区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互认互通。以上各市专业技术人员按山东省职称标准条件评审通过,取得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济南市使用时,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手续,与济南市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享有同等效力。未达到山东省职称标准条件,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职称证书除外。
3.可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查询职称证书信息的,无需办理确认。
三、申报时间及渠道
(一)申报时间
本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7日,各二级子公司逾期未上传至集团账号的,不再受理。
(二)申报渠道
2025年度职称申报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注册并按要求逐级上报。
四、申报要求及审核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具体填报事项请参考《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说明》(附件1)。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完整清晰上传佐证材料的扫描件(需与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凡未按本通知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用人单位审核
1.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实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需对相关佐证材料逐一进行网上比对查询,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用人单位确定申报职称人员材料无误后,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用人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贡献及业务能力等方面开展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和次序。
3.用人单位将推荐申报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有保密要求的除外),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无异议的,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出具《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2),上传至申报系统的“上传其他附件”板块。
4.用人单位按照推荐排序,在申报系统中选择“职称申报数据上报”模块,填写申报人员的“单位推荐排序”。审核无误后,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单位审核
1.主管单位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资料,逐一进行网上比对查询,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在系统内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申报系统汇总上报到集团账号。
2.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从系统生成《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用人单位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主管单位。
3.主管单位汇总申报人员《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三份)及其他纸质资料(改系列表等),报送至集团党委组织部。
(四)评审委员会审核
1.集团党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报送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报集团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评审。
2.申报信息需修改完善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送,逾期未提报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因有关信息存疑需进一步核实相关纸质材料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服务平台”,单独报送。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要求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发布的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人:倪晓阳 联系电话:0531-5999990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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