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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莱西市技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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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8
青岛莱西市技校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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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报送技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00。

二、申报范围

全市技工学校中从事技工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并与学校依法签订了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兼职教师,以及根据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我市被聘用到技工学校专职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以及在企业专职从事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学时。

三、有关政策

1.申报技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所需要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学历和任职年限等要求,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4号,相关链接https://hrss.qingdao.gov.cn/ztzl_47/zcpd_47/zczc_47/bztj_47/202211/t20221101_6472820.shtml)文件执行。

2.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时,应提供符合职称申报年限的继续教育,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由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和审验。“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继续教育负责科室:莱西市人社局专技科(莱西市北京中路105号市行政办公中心0451房间,电话0532-66030231)。

5.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及《关于做好2025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申报方法流程

申报评审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人事劳动隶属关系,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

系统路径建立:单位与主管部门建立路径,主管部门与呈报部门建立路径,呈报部门与评委会建立路径(“职称申报路径申请”-“评委会路径申请”中搜索“青岛莱西市技校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与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有关信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的有关技术问题和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学校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

1.申报人员所在技工学校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有必要的,应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技工学校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需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院校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学校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技工学校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三)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各技工学校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资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由所在技工学校告知申报人员。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青岛莱西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账号。

(四)市技校教师初级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收到各主管部门通过系统报送的初级职称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已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莱西政务网进行公示。

(五)送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经技校教师系列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连同申报人员花名册(从系统生成A3纸打印后盖章)、单位公示报告、评审费,报送至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企业单位若无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则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处均盖企业章即可)。在技校教师系列评委办事机构审核通过2日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申报人员花名册(从系统生成A3纸打印后盖章)、单位公示报告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莱西市北京中路105号市行政办公中心0451房间,电话0532-66030230)。

4.职称评审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次100元;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为简化收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各主管部门可扫描由青岛市非税收入系统生成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

5.评审结束后,对公布取得资格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因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技工学校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若有疑问、需与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申报人员、技工学校、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严肃职称纪律。申报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各级审核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技工学校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对职称申报、推荐、上报等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的主管部门,将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者评审委员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职称工作相关通知均以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为准。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

 

附件: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

 

被 推 荐

申报人数

 

“六公开”

内    容

1、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        4、公开申报人述职

2、公开任职条件              5、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

3、公开推荐办法              6、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如果认为单位做到了上述要求,请在下面栏目中签名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单位人事

部门负责人

 

 

 

 

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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