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开集团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中级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企业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就做好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泰开各公司从事工程技术专业技术工作,并与公司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我省各行业主管部门修订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二)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详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落实《省会经济圈人力资源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省会经济圈区域内其他6市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区域内互认互通,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手续。
(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应提供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情况。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三、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采取网络化申报评审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按相关要求进行填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
(二)单位审核、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用人单位应当打破档案、身份限制,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
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公示无异议报告。
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审查通过后统一送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评审材料审核。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各公司作为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
四、评审收费
泰开集团职称自主评审只针对集团各公司内部员工,评审费用由集团承担,对个人不收取评审费用。
五、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集团将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后发放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下载打印。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公司职称负责人于11月15日前完成系统提报,并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送至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审查通过后,各公司提交《评审表》,A3纸打印,一式三份;
(三)如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咨询各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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