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2023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局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 2023 年度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仁和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区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104)要求,为切实做好仁和区 2023 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和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煤矿工程、材料工程等 7 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在岗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专业
工程系列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煤矿工程、材料工程等 7 个系列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三)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四)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 1 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 1 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五)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中专毕业:取得员级职称 4 年或者工作满 5 年。(即工作 1 年以后可评员级;员级 4 年以后可评助理级)
大专毕业:取得员级职称 2 年或工作满 3 年。(即工作 1 年以后可评员级,工作 3 年后可评助理级)
本科毕业:见习满 1 年。(即工作 1 年后可评助理级)
(六) 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七)有下列情况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享受援藏等破格申报人员。
3、仁和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 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明确签署内容是否真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 份,申报人须如实填报,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复印件 2 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4.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籍证明(学信网学历查验结果)2 份。
5.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 2 份;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现职称为其他专业职称转评的,须提供原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2 份。
6.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2 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1 学时为 45 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
上述2至6项申报材料分别装订在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工作单位审查意见页之前。
7.个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 1 份。
8.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
9.近年来(申报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 份。初级(大专近 3 年,本科近 1 年)。
10.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提供由派驻纪检组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申报时,提供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
11、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材料 1 份(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12、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申报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 份(盖公章)。
1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各 1 份。
上述 7 至 13 项申报材料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
(二)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评审所需材料要求和装订详见申报材料目录(附件 2)。
2.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同意推荐者,单位应形成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签署意见。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25 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1 学时 45 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申报人员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3—2024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提供学时证明和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
4.学历学籍材料要求。2001 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 6 个月及以上);2001 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 2001 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 “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5.公示情况证明。申报者本人须做出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对推荐人员的业绩、学习及培训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对以上内容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单位鲜章的公示情况证明。
6.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 格式)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所有复印件均需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五、申报审核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
网上申报审核
流程: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 ,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 统 ”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入申报系统申报(附件 6),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同时,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审查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进入系统审核推荐(附件 7),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仁和区经科局信息化和经济发展股。
(三)复核受理
仁和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对辖区内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受理。
(四)评审
由仁和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
序。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公示、发文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 和 四 川 省 职 称 评 审 信 息 系 统
( 网 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同意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制作电子职称证书。
六、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2-2900688,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中心 0812-2910191。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七、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 2023 年 12月 4 日 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地点: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301 室,
联系人:李波,吴霏 。电话:0812-3134025。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公示情况证明
5.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 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6.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7.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 年 11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