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农业技术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和《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25〕32号)规定,平原县农业技术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县申报农业技术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翁俊宝等17名同志通过中级职务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请各呈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人才开发股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地址:平原县新华南路人社局4楼409室人才开发股
邮政编码:253100
附件:平原县农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202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情况公示表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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