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文章详情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工程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2
所属地区:山东省-德州市
职称分类:
各县(市、区)分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工程中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申报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经审核,张正等6名同志通过初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宋新新等56名同志通过中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公示异议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收件地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433室(长河大道217号)
联系电话:0534-5018115
附件:1.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工程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