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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1
所属地区: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新型职业农民 > 初级...
齐河县农民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县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人员的材料按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其中27名同志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资格评审。
为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6日,共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农民职称管理办公室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齐河县农民职称管理办公室:齐河城区齐晏大街469号农业农村局三楼。
邮编:251100
附件:齐河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202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7人)
齐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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