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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齐河县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所属地区: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职称分类:
各乡镇(街道)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3号)及有关规定,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齐河县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同意28名同志晋升助理讲师职务资格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齐河县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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