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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新型职业农民中、初级职称评审 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所属地区: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德州市新型职业农民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禹城市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初级职称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张芳同志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务资格评审,李成才、姜强同志通过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务资格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农业农村局:禹城市解放路红星巷4号 电话:0534-8316683
附件:禹城市新型职业农民中、初职称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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