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惠民县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资格 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各呈报单位:
根据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惠民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7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申报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级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王辉等2名同志通过农民助理农艺师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请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评审通过人员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附件:2024 年惠民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惠民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7日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