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菏泽市 广播电视工程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 实行异议期的通知(附名单)
各有关单位:
菏泽市广播电视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呈报单位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议投票表决等程序,确定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和菏泽市人社局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现将公示名单反馈到呈报部门及申报人所在单位,请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对提出的异议和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中评委反映,以便于调查,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处理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我处,以便及时报批公布。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通讯地址:菏泽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菏泽市中华路1428号);邮政编码:274000;电话:5381031。
附件: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广电工程初级)
菏泽市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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