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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枣庄市市中区中小学一级教师和中专助理讲师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所属地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职称分类:
各有关单位:
枣庄市市中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评审委员会、枣庄市市中区中专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月7日—1月8日召开评审会议。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经评审,同意133名同志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同意13名同志晋升中专助理讲师职务资格。
为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月12日(不含节假日),共5个工作日。请各学校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异议期结束后,各学校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如有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教体局人事股
邮编:277100。
附件:1.2023年度市中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结果.xlsx
2.2023年度市中区中专助理讲师职务资格评审结果.xlsx
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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