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山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 号)等文件规定,省作协组织山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23年度申报文学创作专业职务资格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评审,评选出拟获得一级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专业职务资格人员7名。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不接受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玉路40号 山东省作家协会人事部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2867211
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山东省作家协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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