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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济宁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所属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中小学教师 > ...
济宁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拟晋升中小学初级职称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投票,于静文等64名同志符合二级教师职务资格。王芬芬等12名同志符合三级教师职务资格。
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6号)关于对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公示的规定,决定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公示期满后3天内,把公示结果报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反映。来信请寄济宁市任城区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318济宁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7-2326527
电子邮箱:jyjrsk@ji.shandong.cn
附件:2019年度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
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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