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济宁市质量工程、药品技术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济宁市质量工程、药品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3日按规定程序召开评审会议,经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同意徐保立等28位同志晋升质量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田宽等39位同志晋升药品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济宁市质量工程、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F0521
邮编:272000
联系电话:3321795
附件:2021年度质量工程、药品技术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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