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闻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山东省新闻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2017年度申报新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为进一步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23日,共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其原工作单位公示,并在呈报部门信息网公示,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5日内(12月28日前),将公示的方式、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以便及时报审公布。群众直接向高评委提出异议问题,请一律署实名以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请在公布名单时,同时公布山东省新闻专业职务资格高评委办事机构的通联方式(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宣传部干部处;邮政编码:250001;电话(传真):0531-51775189;电子邮箱:sd_gbc@163.com)。
附件:2017年度山东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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