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齐河县2024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24〕44号)规定,经审核,齐河县农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2024年11月23日评审通过的赵波等10名同志中级职务资格、祁吉同等15名同志初级职务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齐河县农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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