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乐陵市2023年度党校教师等4个 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乐陵市2023年度党校教师等4个
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经济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乐陵市党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2日评审通过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宋晓雯等2名同志中级职务资格符合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乐陵市播音专业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2日评审通过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史晓妍等2名同志初级职务资格符合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乐陵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2日评审通过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王瑞等6名同志同志初级职务资格符合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乐陵市文博图书资料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2日评审通过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孔令健等4名同志中级职务资格符合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
1、乐陵市党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乐陵市播音专业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乐陵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4、乐陵市文博图书资料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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