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滨州市中小学教师职务正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20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滨教函〔2021〕14号
滨州市教育局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滨州市中小学教师职务正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20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教育管理机构,各有关学校: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滨州市中小学教师职务正高级评审委员会2020年12月30日评审通过的崔莹光等27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20年12月30日评审通过的范卫国等4名正高级讲师职称、张海霞等8名高级讲师职称,经审核,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滨州市中小学教师职务正高级评审委员会2020年度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27人)
2.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2020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12人)
滨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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