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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发布时间:2022-11-01
所属地区:山东省/省本级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中级
SDPR-2022-014001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鲁人社规〔2022〕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技工院校:
现将《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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