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厅直单位旅游工程专业中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6年厅直单位旅游工程专业中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厅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厅直单位旅游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含主管的省级社会组织)从事旅游工程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旅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7号)规定的条件开展。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文化和旅游厅旅游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申报、推荐。
(一)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6年3月12日8:30-4月1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4月18日18:00。
(三)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5日18:00。
(四)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8:00。
(五)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人员应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创建业绩档案、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厅职改办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报送流程如下:
(一)创建业绩档案。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 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规定,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结果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四)厅职改办复核。厅职改办对通过部门(单位)审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附件1),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文化和旅游厅。厅职改办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将复核通过材料分别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五)评委会评审。评委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同行评议、评审会议等。
(六)公示、审核确认、发文。评审结果在四川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七)办理相关手续。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评审通过人员,由各单位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装入个人档案。文化和旅游厅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评审未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再退回。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记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职称任职资格的,按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通过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六、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参加答辩人员须缴纳答辩费60元。
七、注意事项
(一)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二)资料下载。相关附件材料可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wlzc.tsichuan.com/)进行下载。
(四)纸质材料要求。须提交《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2026年度文旅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全省文旅职称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纸质版各1份。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文化和旅游厅11楼1122室(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
联系电话为:厅职改办028-86702879,评审系统技术服务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1.文旅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2026年度)
2.2026年度文旅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3.审阅材料记录表
4.全省文旅系统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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