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启动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及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医院从事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中医药类)可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二)申报聘任范围
已取得高级职称资格但未聘任人员或已编外聘任且自愿竞争编内聘任的编内人员可申请聘任。
二、申报条件
申请自主评审人员需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4〕242号)等相关文件和《达州市中心医院专业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达市医〔2024〕153号)文件规定,且无延期评审情形;已取得资格申请聘任或编内人员编外聘任无延期评审情形。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评审程序
1.网上申报要求。2026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审核、评审和发证。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期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 ss.org.cn:8888/zcpsqd),严格按照系统的要求申报,参照《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点》,如实填报并提交申报信息。
个人首次申报时间:2026年3月2日—4月1日;医院审核时间:2026年3月2日—4月7日;个人修改后再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修改材料各级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关资料上传、提交、审核的,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А4纸、双面印制。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1)《评审表》须左侧胶装,一式一份。
(2)《综合信息表》和综合推荐材料、单位公示文件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工作量登记表》,一式一份。
(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科普完成情况登记表》
纸质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材料目录。
(二)申报聘任程序
1.网上申报要求。医院高级职称聘任使用达州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审核。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期间登录系统(http://221.237.207.110:28080/login,用户名本人姓名,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四位),严格按照评审活动模块,根据《达州市中心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分细则(2026版)》,上传相关评分佐证材料,用于院内评分和专家评审。
首次申报时间:2026年3月2日—4月1日;医院评分时间:2026年4月。(具体开放时间可能略有波动,以系统实际开放为准)
2.特别说明。已取得高级职称资格但未聘任人员、已编外聘任且自愿竞争编内聘任的编内人员以及申报自主评审人员等三类人员均需在医院人力资源系统中上传评分佐证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资历和相关材料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工作量计算时间、工作业绩材料取得时间均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其中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二)业绩成果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
申报人员将手术视频、专题报告、技术专利、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著教材、护理案例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的,申报提交前均须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4〕242号)规定开展同行专家评价。
(三)纪律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经查实有省、市卫健委规定的材料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发资格证书,且申报人员本人3年内不得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2.各职能科室和相关审核工作人员要强化真实保证,严格贯彻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为申报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不按规定程序报送材料、审核材料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各序列工作量登记表
2.相关职能科室查核情况表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科普完成情况登记表
达州市中心医院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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