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我市高工、高经、高会、高农、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调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度申报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仁和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区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104)要求,为切实做好仁和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仁和辖区企事业单位(不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从事建筑设计、城乡建设规划、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建设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专业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身体健康,作风端正,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三)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3、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人,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4、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四)学历资历方面
1.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7)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8)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五)专业能力、业绩成果及其他要求详见《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攀住建规〔2023〕12号)(附件5)。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的;
2.享受基层、援藏援彝等政策的;
3.已取得相关专业职称任职资格申报第二专业职称的;
4.评审专家根据评审需要要求参加现场答辩的。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明确签署内容是否真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份(附件3);
3.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籍证明等2份;
5.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 2 份(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现职称为其他专业职称转评的,须提供原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2 份。
6.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2 份。
上述2至6项申报材料分别装订在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工作单位审查意见页之前。
7.担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1份(落款处签署姓名及时间);
8.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评价),单位负责人需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近年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与申报资格年限一致);
10.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提供由派驻纪检组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申报时,提供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
11.加盖鲜章的业绩证明材料1份。初级1个或1个以上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或课题等,提供对应的合同、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在每项证明材料首页写明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并加盖2方关联单位公章(如省级规划、政策课题、科研项目等只涉及1家单位,可只加盖1家单位公章;如工法、专利等,加盖本单位公章)。
12.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材料1份(附件4);
13.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1份;
14.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份(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二)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评审所需材料要求和装订详见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
2.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同意推荐者,单位应形成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签署意见。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人员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提供学时证明和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
4.学历学籍材料要求。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位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5.公示情况证明。申报者本人须做出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对推荐人员的业绩、学习及培训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对以上内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单位鲜章的公示情况证明。
6.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格式)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所有复印件均需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五、申报审核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网上申报审核流程: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 ,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 统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入申报系统申报(附件6),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同时,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审查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进入系统审核推荐(附件7),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仁和区住建局行业股。
(三)复核受理 仁和区住建局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对辖区内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受理。
(四)评审 由仁和区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公示、发文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同意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制作电子职称证书。
六、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纪检监察机关12388,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中心0812-2910191。
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七、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地点:仁和区住建局行业股204室(仁和镇土城街118号),联系人:温建,电话:0812-2909061
特此通知。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公示情况证明
5.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6.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7.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