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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8
所属地区:四川省-资阳市
职称分类: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26日—12月8日。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数中心发〔2022〕8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可登录省大数据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执行。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5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且符合《基本条件》的,首次申报可不受层级限制,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数智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且符合《基本条件》的,首次申报可不受层级限制,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职称〔2021〕13号)有关精神,持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申报;取得相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破格申报的,参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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