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水务局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水利电力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古蔺县水务局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水利电力工程系列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度水利电力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评审渠道、注意事项和专业范围
(一)申报渠道和注意事项
1.县属国有企业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相近相关工作的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进行申报;
2.乡镇(街道)、县属事业单位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相近相关工作的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进行申报;
3.凡在我县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相近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受人事(劳动)档案的限制,由本人所在单位(在蔺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提交主管部门审核申报;
4.属劳务派遣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提交主管部门审核申报;
注意事项:①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②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③在省外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水利工程类初级职称,或在我县转确认时无法提供原取得职称相关材料的,须同级转评后方可在我县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
④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县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均无效。
(二)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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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
子专业名称 |
专业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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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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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 资源工程 |
从事水文水资源(含水质)监测评价、预测预报、分析计算、专题论证、规划设计、节约保护、调度管理,以及水文水资源测报设施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水文试验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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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 建筑工程 |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以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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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 |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监理、科学试验、质量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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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管理 |
从事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水利项目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工程造价、科技干部管理、科技教育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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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 |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的金属管道、闸门及启闭机等金属结构设计、制作与安装以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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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
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监督、管理以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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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工程 |
从事农村水利、节水灌溉、渠系配套、机电灌排、村镇供水等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维护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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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类 |
水电站动力工程 |
从事水电站动力设备设计、研究、技术改造、安装、检修、调试、运行和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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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
从事电力工程设计、电力研究和技术改造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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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运行 |
从事水电站电力设备和电网供用电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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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安装 |
从事电力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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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与管理 |
从事电力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
二、关于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
(一)包括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要求、破格申报条件等内容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水行规〔2024〕2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对申报人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资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三、关于论文著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论文著作不作为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四、关于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
申报评审者提供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至少提供一年,其余按照规定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学时含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学时)。
五、网上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下载。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三)申报职称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县水务局。
(四)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1月5日—11月23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8:00。
(六)县级主管部门和人社局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8:00。
(七)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8:00。
(八)申报人所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6日18:00。
(九)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8:00。
逾期无法提交,未按照要求修改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情形,也无法修改,即视为材料初审不合格,不能参与后续审核、评审环节。为避免出现此类情况及网络拥堵等问题,请合理规划时间。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在职称系统申报时填写,下载打印按要求逐级盖章。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要认真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县水务局复核。
(四)县水务局复核。县水务局审核受理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是否审核并完善相关手续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充齐备,县水务局审核通过后,在职称评审系统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
(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备案。县水务局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确认备案。
(六)同行专家评议。根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反馈的申报人员情况,县水务局初评办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应数量的同行专家组成专家评议组。根据专家评议组评审的结果提交评审会(每份材料须由3名及以上专家审阅,并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议结果中有2名及以上专家“不通过”视为“不合格”;同行评议“不合格”的,申报者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
(七)答辩。申报初级职称专业不对口的须答辩,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或“优秀”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专家评审会。评审会成员由参加评议的同行专家组成,评委会主任在评审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在评委会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投票方式对申报人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九)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结果,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审核发文。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水务局将评审通过人员资料汇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按规定程序发文办证(电子证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关于申报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胶粘成册。
2.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登记材料。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原件当面审验后退还)。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面审验后退还)。
6.申报人员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7.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有则报);
8.业绩证明材料;
9.任职期间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一份;
10.申报人员连续缴纳相应任职年限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1.推荐单位提供的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各一份。
上述复印件均需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印章。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及规范
1.申报者要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中认真、准确填写各项信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按要求申报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2份,依次签字上报。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并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的结果。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2.《评审表》中“年度及任职考核情况”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
4.职称信息要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岗位聘用文件需上传任现职以来的。
5.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6.需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和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并逐项上传佐证材料,业绩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盖章。
7.学习培训经历和考核情况项均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学习培训、考核情况,并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8.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和单位推荐、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9.享受政策倾斜的申报者必须提供政策倾斜依据。
10.除《评审表》《信息表》外,其他印证材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具体要求见附件)。
11.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申报职称,还须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协议(可仅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12.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后加盖单位公章。
13.《评审表》中的照片一律使用申报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八、关于申报职称工作的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初次审核关,要确保本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经办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所有材料一律按属地原则由各推荐单位审核后集中上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由谁审核谁负责;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和个人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报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评审结束后,《评审表》按原渠道返回存入个人档案,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申报者按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初级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六)从发文之日起,请评审人员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评审申报材料,县水务局初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集纸质材料时间定于2025年11月10日—2024年12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政策咨询电话:0830-7260969,联系人:王为双、徐攀,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双创中心1号12楼。举报投诉电话:0830-7260969。
九、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社会上有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职称代办”等为由乱收费,并通过弄虚作假进行职称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装订材料目录
2.古蔺县水利电力工程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汇总表
3.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水行规〔2024〕2号)
古蔺县水务局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 zpw/古水函〔2025〕453号附件3_20251106_172022467_hjbXMK.pdf下载
- zpw/古水函〔2025〕453号附件1_20251106_172021592_nX8RDT.doc下载
- zpw/古水函〔2025〕453号附件2_20251106_172021591_9anTCu.doc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