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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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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5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null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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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答辩、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等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且专业技术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应在202512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农业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二)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

应专业类别的初级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其他申报条件请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执行。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一)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

1. 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 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 园艺蚕桑

4. 植保

5. 土肥

6. 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 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8. 水产

(二)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5114日-11月1418:00(逾期不得补报)。

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8:00

申报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5日18:00。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见附件1)

、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凡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均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用人单位、各级审核部门应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业绩材料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推荐函(模板参考附件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3)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6日17:00

材料接收地点: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817—3363258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 关于推荐xxx等x名同志申报2025年度农业系列级职称的函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114

相关附件
  • zpw/川农规〔2023〕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4)(1)_20251106_172717991_sKqXQ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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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pw/南充市高坪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20251106_172718282_fuhxM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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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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