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科函〔2025〕52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确认工作的通知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初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直属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 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级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人社办发〔2022〕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确认范围及对象
初定对象为在我县教育系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川渝职称互认规定,在川渝地区取得的职称可直接使用,不再开展职称确认。在川渝地区以外取得中小学系列中(初)级职称调入我县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同一层级职称
确认。
二、初定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
(一)初定员级职称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二)初定助理级职称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初定中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考核要求。符合初定申报条件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须在称职(合格)以上。
(二)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每年度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72学时。按照申报条件中初定级别要求的年限参加继续教育。
(三)具体条件。按照《巴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巴教体函〔2021〕39号)规定执行。
(四)社保要求。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且在编在岗人员不作社保时限要求。
四、初定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初核,县教科局复核、受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的个人端系统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推荐初核
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查核实,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学历、年限)、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申报初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同当年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一起参加专业素养测评(答辩),且测评合格,单位初核合格后提交。对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要求拟制综合推荐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中需注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其他不得申报、延迟申报、不计算任职年限等问题),在相关表格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三)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县教科局严格按照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一次性注明原因。审核通过后,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人社部门审批
县教科局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初定综合意见,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印发批准文件、颁发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端里查询并下载打印。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线上申报评审材料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的有关内容模块进行报送(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复印属实,已对原件真实性进行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注明经办人和经办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 "中国高等教育学信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申请。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打印姓名无效)。
3.工作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4.符合申报条件中初定级别要求年限的继续教育。
5.身份证正反面。
6.业绩证明材料。
7.社保证明和聘用合同材料。
8.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
1.学校、直属单位材料
(1)《关于2025年推荐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初定的请示》1份;
(2)《南江县教育系统2025年申报初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送审花名册》1份(A3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空缺情况登记表;
(4)单位职称评审方案(含评分细则)。
2.个人材料
由申报人提供,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初定XXX职务申报材料清单》。档案袋内装以下材料:
(1)《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1式2份。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材料规范
1.《送审花名册》《初定申报表》用A3纸双面打印。材料书写规范工整,复印件清晰易于辨认,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或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得报送。
2.申报材料由专人报送,一律不受理申报者个人报送材料。除《初定申报表》以外的材料不退还,请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3.申报人应如实录入基本信息至《南江县教育系统2025年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送审花名册》,由学校(单位)对照申报材料审核汇总数据。
六、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2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2.用人单位初次提交至教育主管部门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2日18: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8:00。
4.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
所有线下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具体接收地点另行通知。
七、职称确认程序
职称确认需通过线下申请,每年只开展一次。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2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确认材料:诚信承诺书、《关于XXX职称确认的申请》《巴中市中(初)级职称确认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1.原职称批准文件、资格证书及评审表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聘用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明、年度考核材料、业绩材料等)。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确认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教育主管部门复审。
(三)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同专业职称确认由县教科局复核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确认;跨专业职称确认的,须参加全员素质能力测试答辩且合格,并参加南江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人员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确认。
(四)核准确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发文确认。
八、有关要求
(一)申请中小学系列初定中(初)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并在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二)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确认。
(三)本通知中明确的申报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
附件:1.南江县教育系统2025年申报初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送审花名册
2.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3.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4.职称初定申报诚信承诺书
5.专业技术人员见习一年期满考核登记表
6.备(听)课本、批改作业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评价登记表
7.申报初定中级职称人员网络资源统计表
8.2025年度南江县中小学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
9. 职称初定申报程序及相关证明材料模板
10.巴中市中(初)级职称确认审批表
11.申报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12.申报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
13.职称确认诚信承诺书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5年10月31日
- zpw/附件9:职称初定申报程序及相关证明材料模板_20251106_102002701_zFbsfS.doc下载
- zpw/附件4:职称初定申报诚信承诺书_20251106_102002704_C19jtL.doc下载
- zpw/附件5:专业技术人员见习一年期满考核登记表_20251106_102002700_UwCYUM.docx下载
- zpw/附件6:备(听)课本、批改作业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评价登记表_20251106_102002717_1FG1V2.doc下载
- zpw/附件8:2025年度南江县中小学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_20251106_102002711_GiNYA7.xlsx下载
- zpw/附件2: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_20251106_102002717_EDNLwC.doc下载
- zpw/附件3: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_20251106_102002766_T0rD3t.doc下载
- zpw/附件7:申报初定中级职称人员网络资源统计表_20251106_102002737_BYTTf1.xlsx下载
- zpw/附件1:南江县教育系统2025年申报初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送审花名册_20251106_102002763_4Gb8X1.xls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