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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体育教练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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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5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眉山市
职称分类: 体育专业人员 > null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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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体育教练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教体文旅局、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属单位(学校),有关体育社会组织

根据《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体规〔2025〕2号)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安排,经商市人社局同意现就我市2025年度体育教练员职称申报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市直属单位(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

(二)东坡区、彭山区属单位(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中级职称申报人员。

(三)上述申报范围外,如需委托市教体局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的,应由人社部门向市教体局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由委托单位自行发文并办理证书。

二、申报条件

眉山市体育教练员专业人员职称评审依据《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附件1)开展。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和资历、代表性成果、执教业绩等。其中,代表性成果应当为申报人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工作年限计算、代表性成果公开发表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及安排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向单位提出职称申报申请。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网上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2025年11月16日18:00。

(二)所在单位、县(区)教体局和人社局审核,提交到眉山市体育教练员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8:00。

同时个人需如实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逐一审查核实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在有关栏目内签署推荐意见、各县(区)和市级教体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核后按另行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报送市教体局。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资料

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考试情况、年度考核、单位公示考核、个人思想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及相关附件等。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上传职称评审系统。所有上传资料,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人姓名、时间,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如下:

1.社保参保证明。

2.学信网查验结果及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3.现职称取得资格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4.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申报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继续教育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证明材料。

6.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要求重点突出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不少于2000字

7.年度考核情况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8.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①《学术成果一览表》(附件4)及证明材料;②《所训练人员(队伍)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成绩一览表》(附件5)及证明材料;③《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队员情况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件6)。

9.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等)扫描件。按封面(含版权页)、目录、内容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原件扫描。著作、作品集等内容较多的,重点扫描体现专业水平的内容摘要、核心章节等,并同步报送论文核查表。

10.单位公示情况扫描件。按要求将申报人员的个人业绩贡献进行公示,主要包括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贡献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示结束后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

11.单位推荐材料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12.委托评审函扫描件。自主评审需委托眉山市体育教练员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单位,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二)纸质报送材料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申报人材料在职称评审系统中被评委会接收后,由申报人从职称评审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上交至各主管部门。

2.《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附件8),并加盖主管部门鲜章(仅委托评审提供)。

3.附件材料。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序号排列统一装订成本本样式。

所有纸质材料均需与系统最终上传版本保持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审批同意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

职称申报联系人:葛月丽,联系电话:028-38195653。

 

附件:1.四川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2.教练员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3.公示结果证明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5.学术成果一览表

6.所训练人员(队伍)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成绩一览表

7.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队员情况一览表

8.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113

相关附件
  • zpw/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2025_20251106_102641184_igjwYA.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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