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为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什邡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什邡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11月上、中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度中级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等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条件
按照《德阳市教育局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德教﹝2021﹞4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凡符合《基本条件》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推荐单位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个人申请并如实填报材料、所在单位逐一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内签署推荐意见、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核、相关纸质材料按时报送中评委办公室、中评委开展评审工作、人社部门复核发证。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学校通过综合评审确定的最终评职人员,需进行网上申报,递交申报材料,申报人于2025年11月7日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逾期将不能申报提交材料(特别强调:网上提交的材料均为扫描的PDF件)。
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
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教体局审核——市人社局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人社局复核发证。
三、材料申报
申报材料需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1.网上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7日。
(2)个人修改及各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3)主管和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4)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2.线下评审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积极导向作用,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坚持评审条件,优中选优;坚持优化结构,统筹兼顾,优先推荐思政课教师,向一线教师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报或延迟申报等规定,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要把师德标准放在首位,评审推荐向思政课教师倾斜,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要求,思政课教师品质比例不低于7%。
3.加强聘后管理,实行能上能下规定。请各学校评审系统经办人认真指导评职教师通过评审系统报送相关资料。
4.强化责任,落实专人指导。各学校评审系统经办人要认真指导评职教师通过评审系统报送相关资料。
5.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德教人〔2024〕12号)等职称改革有关要求,什邡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中小学中级职务的资料进行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程序推荐后评审资料上报评委会。
(二)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应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一份(附件1),由申报者本人网上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和材料待评委会接收申报人员上传材料后,《评审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者再从系统中下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注意格式),交纸质盖章件。
《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信网上学历/学位查询打印件(2002年后毕业);学历/学位复印件(2002年前毕业)。
④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⑤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2015年后可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个人服务→人事人才→职称信息查验的在线办理查询并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⑥非在编人员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证书复印件,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审批表;同级教师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⑦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健康、2021-2022年度及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2025年度新质生产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公需科目培训共5科。
⑧符合相关要求的(含表彰荣誉称号、奖励、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学员、教师培训主讲教师或信息平台分享的教育教学资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上述粘贴件按顺序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表》(附件3)一式一份,A3纸打印,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一册, 粘贴填写好的《中职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
①近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②近3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
③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④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⑤任现职以来,荣获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完成的教研课题、发表本专业论文或教育教学专著等教研成果。教研课题须是申报者独立完成或主研人员,论文须是申报者独撰或主要作者,主要作者应注明具体撰写章节内容。
⑥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⑦校级干部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报告一份。
⑧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⑨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4)《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表决名册》(附件5),上报电子版。申报单位汇总后于11月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并报盖章纸质版。
(5)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9号)文件精神。
2.申报材料包装要求
(1)上述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 A3 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 A4 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或蓝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2)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中职评审材料档案袋封面》(附件6)。
(3)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2002届(含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并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学校复审后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4)所有附件内容均由申报人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单位审核无误后打印生成,由申报人、审核人签字确认,不采用手填(意见栏、签名处和盖章处除外),填写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5)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聘用时间可计算至 2025年11月30日。
(6)各单位申报纸质材料于11月20日前交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人事股)。
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3.评审材料按下列 12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1)政思(含政治、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少先队活动等) (2)中学语文 (3)中学数学 (4)小学语文 (5)小学数学 (6)中小学英语 (7)物理(含小学科学) (8)生物化学 (9)历史地理 (10)音体美 (11)幼儿教育 (12)职电劳(含职教专业课、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地方课程等)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
(二)关于学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位评审教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如按原有学历学位评审教师职务,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任职时间合并计算。任职期内离职学习的人员,要扣减任职年限。
(三)关于年度考核优秀
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小学教师按规定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的,当年的年度考核可视为“优秀”。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是对教师全年的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综合考核评价,那么可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县级以上荣誉也应当是综合性的而非单一性的。
申报职称评审时,自然年度考核尚未进行(即无年度考核结果),因此,当年的县级以上荣誉不能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
(四)关于答辩
申报中职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市中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重点是考察答辩人师德、任教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撰写论文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特殊情况(如生重病住院等)不能参加答辩的,应由其任职单位(学校)出具证明并附上相关材料,审核盖章后报中评委办公室,中评委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凡无故不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会将不评审通过其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五)关于公示
申报中职评审的教师相关信息应在所在单位(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注明。
本次申报者名单经教育部门汇总后在什邡市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公示5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面谈等形式向什邡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反映。反映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材料。联系电话:0838-8201425。
(六)关于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职评审费每人140元,答辩费60元,共计200元。
联系人:宁廷明;联系电话:0838-8201425;
邮箱:463509978@qq.com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表
4.中职评审材料目录
5.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表决名册
6.中职评审材料档案袋封面
什邡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 10月28日
- zpw/德阳市教育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2)_20251104_142211102_owsWWW.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