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共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以及材料报送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全市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我市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工程测量、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管理、城乡建设规划、岩土工程专业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细分专业详见附件1。
(三)申报工程系列部分专业初级职称须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三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及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责任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学历、资历条件
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7)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8)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能力、业绩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基本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规程。
(3)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规程。
(3)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分析、判断、总结能力,能够撰写技术报告。
(4)能够指导技术员工作。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统一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推荐。具体操作手册请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单位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江油市建筑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四)有关部门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至江油市建筑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受理。
(五)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相应初级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评审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查。核查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通知。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经单位审核后盖章签字的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1年以来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需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员级申报评审助理级需提供现任工程技术员职称证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思想政治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能反映任现职以来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1000字左右)。
5.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应为能反映符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6.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企事业单位统一报送至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3办公室。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个人申报提交后,各单位可立即开展审核工作。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三)各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7:00。
2.市住建局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00。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各级单位最终审核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单位最终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7:00。
2.市住建局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即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7:00。
个人及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职称评审系统”分别完成个人申请填报及单位审核推荐工作。主管部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推送评委会,逾期不再受理。
请申报人员及申报单位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准确,并充分预留单位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时间不足等情况影响申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同时将失信人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黑名单”,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接到江油市建筑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3办公室领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三)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评委会联系电话:0816-3251788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运维微信同号)、18582368002(运维微信同号)、19113903952(运维微信同号)(接听时段:9:00-12:00,13:00-17:00)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2025年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材料目录
3.2025年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4.江油市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规范
中共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10月21日
- zpw/附件4:江油市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规范_20251103_160300134_GoovXu.pdf下载
- zpw/附件3:2025年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_20251103_160300037_KY1ZFe.pdf下载
- zpw/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_20251103_160300137_enfybJ.pdf下载
- zpw/附件2:2025年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材料目录_20251103_160300105_N2FAba.pdf下载
- zpw/江住建党[2025]42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_20251103_160300110_5AE7mS.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