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泸峰中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泸峰中学
2025年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教育方针和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政策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评价中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激励广大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促进中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审范围
本校在职中学教师,符合中学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具体申报条件请查询文件川教〔2020〕25号)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中学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一)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运霞,全面负责评审工作的统筹与决策。
副组长:袁莲丹,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协调评审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成员:陈露、孟海涛等,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实地考察等具体工作。
(二)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露,监督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成员:由学校教师代表组成,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教师的申诉和举报。
四、申报条件
(一)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 教 3 年以上。
(二)育人工作要求
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学生思政 教育工作,教育效果较好(具有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 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等思政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申 报评审)。
(三)教学工作要求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 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 教案设计规范,能驾驭课堂教学,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 学效果好。具有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应用能力。
(四)教研工作要求
初步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五、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2025年11月5日-10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中学教师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业务素质考试成绩、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教学工作计划、总结,公开课教案、听课记录等教学工作相关材料。
5.发表的教学论文、获得的教学成果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2025年11月25日-30日)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人员,及时通知其补充或撤回申报。
(三)公示(2025年12月)
将拟推荐晋升人员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工作监督小组反映。
六、评审纪律
1.评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的机密信息。
2.申报人员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3.对于在评审过程中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动员,使广大教师了解职称评审政策和要求,积极参与申报。
2.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做好评审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教师职称评审档案。
4.及时总结评审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评审工作方案和办法。
凉山州泸峰中学
2025年10月30日
- zpw/附件3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1)_20251031_110923047_WdisZy.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