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游客,请点击登录
Logo
返回
文章详情

汉源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0人查看
发布时间:2025-10-29
汉源县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null > 中级...
收藏

根据汉源县职称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汉源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初定)申报条件

(一)评审申报条件

依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的规定。

(二)初定中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将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开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申报操作手册、单位审核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的有关业绩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包括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单位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三)复审推荐。所在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权限对单位推荐人员进行逐级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汉源县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汉源县教育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线下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审核盖章后报送教育局人事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评审。县教育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请评委会开展评审。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的所有人员均须参加县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侧重考察申报人员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以及对教育教学改革政策、理论等掌握情况,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确认颁证。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颁发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五、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起至2025年11月 11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被退回重新提交):2025年11 月25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单位推荐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30 日。

六、其它事项

(一)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校、教师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线上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工作。报送纸质评审表内容及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学校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三)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评审费由县教育局统一收齐后交县人社局账户,需自备现金,交《申报表》和评审综合材料时一并收取。

                                       

汉源县教育局

                                           20251029

相关附件
  • zpw/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11)_20251030_142547043_z1sGl2.PDF
    下载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liyong@51jzr.com
400-0809-88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601-607

关注我们 Contact Us

  • 客服图标

    客服

    客服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

  • 小程序图标

    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