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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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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9
旺苍县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null >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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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教育局

关于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5〕142号),现将开展2025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对象。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研师培电教机构等教师。

(二)评审范围。全县中小学和中职学校高、中、初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标准

根据根据《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5〕142号)中小学教师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执行,中职学校教师按照《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川教〔2020〕76号)执行,并实行分类评价,以此规范评审流程、保证评审质量。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人社局复核发证”具体如下:

(一)用户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市教育局或县(区)教育局注册。学校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在学校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

1.高级教师。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小学(含幼儿园) 教师选择“广元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职教师选择“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2.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选择“旺苍县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职教师选择“旺苍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三)单位推荐。单位要成立相应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对参加评职的教师,根据评职有关规定,规范开展推荐工作。拟推荐人员民主推荐满意率、师德测评情况等信息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将纸质材料同步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

(五)评审。市级和县级评审委员会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高级或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六)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四、激励政策及答辩

(一)激励政策

1.支教和信息技术要求。按照“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不作要求”的标准执行。

2.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二)答辩

本次评审开展全员答辩。主要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水平,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答辩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要求。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教育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评审表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

六、纪律要求和监督管理

(一)严格评价标准。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教代会或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的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进行民主推荐,切实将具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二)严格推荐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民主推荐,拟推荐人选需经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在校内对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学校推荐结果和申报人签字确认的《简表》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公示材料签署意见、盖章。

(三)严肃推荐纪律。申报人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评审中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学校要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局审计监督办公室:4201086;县人社局职称专家股:4220048;局人事股:4204114。

七、注意事项

(一)时间计算。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每人次320元(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在递交职称申报材料的同时交纳。

(三)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采用查评备(听)课本、作业批改和家访情况(学校单位给予“优、良、中、差”等级评定和300字以内的评语),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和《简表》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

2.学历、论文、任职资格文件、获奖证书等原件由各推荐单位严格审验,复印件由审核人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原件与申报材料一并交县教育局审核组核实。论文、论著必须同时复印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单线划标文章题目)、文章正文、封底四部分。

3.申报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鲜章。

4.评审表中凡需签意见、签名的必须手写,不能打印。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5.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评审材料以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4]130号)文件要求为准;一级教师(讲师)职称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五)学校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校在提交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一并将下列材料上交人事股备案。

1.校长、经办人员承诺书(若2025年本单位没有职称申报的,在交岗位等级晋升材料时将承诺书交来)。

2.职称一览表、信息表(电子档、纸质档一份)。

3.职称(中高级)教职工满意度测评汇总表(原件)。

4.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汇总表(含学生评价、同行评价、行政评价)(原件)。

5.公示图片(职称:指标、满意率测评、申报人资格条件、工作业绩、简表、综合评价汇总表、评选结果)。

八、申报时间

1.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所有审核包括评委会审核及个人修改等都在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2.一级教师(讲师)二、三级教师(助理讲师)。个人申报和个人修改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

      2.旺苍县2025年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包(另发)

 

 

旺苍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准备

(一)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对应本人现任职岗位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一式1份,网上填写完整后导出打印(非导出上报无效),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包边,随单位材料交纸质档。《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或网上查验报告。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8)任现职以来最重要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9)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教师任现职以来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或从教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申报讲师职务还须装近四年《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定表》(附件18)一式1份,单位签章有效。

上述《评审表》粘贴件按顺序夹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业绩证明材料一式1份。各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

(1)近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2)近4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及公需科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申报人在《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工作总结》处,提交的材料包括:1.总结的 PDF文档2.总结的知网查重报告(完整版)PDF文档3.总结的知网AIGC检测报告PDF文档。

要求: 1.字数不得不少于3000字;2.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总结在知网查重报告中的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0%,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总结在知网查重报告中的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5%;3.知网 AIGC检测值小于1%。)。

(4)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教育教学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教研成果、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同时提供文件和活动方案。

(5)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提供学校或业务部门结对指导安排或协议等)。

(7)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3.《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职称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附件5)一式1份。《简表》由申报人本人填写,报单位审核,审核无误后,再由申报人确认签字。推荐单位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4.《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6)一式1份。《一览表》由学校统一填写(学科学段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填写),在确保准确无误后签字盖章。

上述材料中《简表》《一览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二)学科分组。所有的评审材料按下列7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语文学科组,数学学科组,外语学科组,政史地学科组,理化生学科组,艺体学前学科组,职电劳学科组(含职教专业课、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通用技术、地方学校课程等)。

二、材料包装和报送要求

(一)材料装订。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同时在《一览表》备注栏标明“2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附件10)。凡按规定需参加答辩的人员,须用红笔在《目录》上“答辩(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答辩”字样。

(二)审核审查。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审核人要签名确认。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县教育局对其资格及所有复印件进行复审,签字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三)材料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应由各学校派专人报送,请勿邮寄。

三、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员应该满足所有申报条件后才能进行申报。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评审通过人员在全县公示5个工作日。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相关附件
  • zpw/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1)_20251029_144353895_A86N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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