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教育局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学区办,市教师进修校,各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与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具备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合同制教师、民办学校教师还需提供相应年限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文件,同时提供对应年限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严禁公办学校、事业单位的教职工挂靠民办学校进行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或《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76号)规定的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规定。
(二)各中小学校推荐人选,需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其所有信息,评审时将依据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核查相关人员个人信息。未有信息或未及时更新的,不予推荐评审。
三、申报方式
从2025年年起,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或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办理,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教育局审核—人社局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人社局复核发证。“个人端操作手册”“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下列操作(详见职称评审管理子系统“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个人端操作手册”):
1.用人单位注册:用人单位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学校(单位)应明确专人作为学校(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新增学校(单位)账号后即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时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等,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万源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
申报人在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彩色扫描件。申报材料扫描前,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工作责任人审核后,注明“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审核推荐
学校(单位)可在上级部门评价标准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考核推荐条件和办法,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结合申报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业绩贡献等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所在学校(单位)确定拟推荐人员。
拟推荐人员的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业绩贡献、单位推荐结果等信息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单位)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同步提交(报送)万源市教育局审核。
(四)市教育局审核
万源市教育局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后提交万源市人社局复审。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退回。
(五)市人社局审核
万源市人社局复审通过人员提交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结束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七)市人社局复核发证
评审结果确认后,万源市人社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八)时间安排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7:00;万源市教育局、人社局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7:00。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7:00;万源市教育局、人社局复审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7:00。
纸质版《评审表》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提交到万源市教育局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
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5年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要求
(一)学校材料
1. 学校(单位)推荐评审人员信息公示原件(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和公示张贴照片各一式一份;
2. 2025年度达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
3. 《2025年年度万源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名册》(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
(二)个人材料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后导出,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非导出上报无效。
《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间需附下列材料或复印件: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公示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年及以上教师直评审核表;
(4)城区中小学教师乡镇从教(支教)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含注册页)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审查表(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或免试证明;
(8)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职称过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10)推荐单位证明、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11)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与教育教学相关县级及以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5项)和培训主讲、资源分享等材料;
(12)《达州市教师师德考核鉴定表》复印件(2020—2024年);
(13)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证书复印件(此项为校级干部提交);
(14)人事档案保管证明和任现职以来劳动合同复印件(民办学校教师提交);
(15)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其他系列规定级别职称证书复印件(此项为中职职业学校教师提交)。
上述(1)—(15)项材料经学校(单位)审核签章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相应栏目上传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并与《评审表》胶装成册(封面、封底用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下同)。
2.业绩材料(此项不提交纸质材料,按规定准备后规范扫描上传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相应模块)
(1)近5年年度考核表(含人社局的确认通知书)复印件;
(2)近3年《达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公需科目复印件;
(3)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申报人本人须在末页亲笔签名并署上日期);
(4)任现职以来,重要的教育教学教研成果复印件(育人工作成果、教学工作成果、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研工作成果等);
(5)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6)人事编制关系所在单位现岗位聘用文件复印件;
(7)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上述业绩材料经学校(单位)审核签章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相应栏目上传彩色扫描件。
相关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按相应的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程序向所在学校(单位)申报。申报人须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交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
申报人在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彩色扫描件(扫描件格式为PDF,扫描件字迹不清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
申报材料扫描前,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2002届(含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并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后可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二)审核推荐。学校(单位)要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负责考核推荐工作。学校(单位)依据推荐委员会的意见,对照《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逐一审核申报材料,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学校(单位)门户网站或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教师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
各审核单位要按照《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通知》《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撰写教育科研论文的通知》要求,严格做好论文专著核查工作。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专著等业绩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报《2025年度达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按管理权限报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档案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专著等业绩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对申报人所在单位核查结论不清楚的,要退回并责令其再次核查。主要核查期刊是否正规,所发表的作品是否在知网、万方、维普可查查询结果是否与申报人提供的期刊保持一致,申报人提供的纸质期刊是否为套刊等。核查方式包括且不限于: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期刊信息、查询论文网站收录情况(知网、万方、维普)通过期刊官方网站比对、联系期刊出版社查询等。对论文专著核查不合格的申报人及相关审核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评审推荐工作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导向,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要求,坚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推荐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参与评审。
(四)线上申报材料,均需为PDF格式,内容清楚明了,版面格式方正,打开能正常直接浏览,注意电子版材料横竖方向要适宜。
(五)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何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评审材料按下列12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各地各校按照学科分组分别打捆报送。
①政治学科(含政治、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生命与安全、少先队活动)、②语文学科、③数学学科、④物理学科(含小学科学)、⑤生物学科、⑥化学学科、⑦历史学科、⑧地理学科、⑨外语学科、⑩音体美学科、⑪学前教育、⑫职电劳学科(含职教专业课、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地方课程等)。
六、其他事项
(一)凡出现超岗推荐申报,非本校人员占用本校岗位申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程序而推荐以及其他经认定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学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凡出现申报人隐瞒个人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涂改证件,抄袭、剽窃他人经验文章、论文成果、工作总结以及其他经认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予以责任追究。
(二)所有申报材料由学区办统一报送,当面审查无误,完备手续后方为有效。凡未按规定使用表格、评审材料不齐、材料装订不规范、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等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参加评审。材料中的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一致。
(三)申报评审材料一律不收身份证原件,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姓名)须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各单位收集审查材料时需认真核对。
(四)各学区办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职称评审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七、纪律要求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学校方案执行,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优亲厚友,不得造成人为矛盾,不得上交矛盾。一经出现不按程序和方案执行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造成人为矛盾和上交矛盾的,取消相关人员评审资格,不再补报,并将严肃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2025年年万源市学校新增中级教师职务岗位
数额表
2. 2025年度达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
查情况表
万源市教育局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年10月24日
- zpw/万教人〔2025〕47号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_20251028_112834518_kEOQbw.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