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5年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川教〔2020〕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发〔2023〕3号)等有关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
三、申报方式
初、中级职称申报均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网上申报流程
(一)用户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1. 单位注册:单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在县教体局下面,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规范和完整。学校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 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帐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中小学、幼儿教师选择“青神县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职教师选择“青神县中职学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并在系统内上传四个方面的证明、公示原件、校内张贴公示的照片看和思想政治和师德的考察材料等资料,提交上传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四)主管部门审核。县教体局和人社部门依次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分别提交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要求的,直接退回申报人进行修订,再按上述流程重新提交审核。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应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的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人社部门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县人社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实名认证登录“四川人社”APP,进入“办事人事人才-职称信息查验”栏目,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打印本人的电子职称证书)。
五、申报推荐时间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二)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请申报人员规划好时间进行申报推荐,因填报资料不规范等原因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凡是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个人不能申报,学校(单位)不得受理,更不得向上级部门推荐。凡是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推荐而搞“暗箱操作”的,一律取消该学校当年的推荐资格。凡是有伪造、谎报学历、专业、资历、岗位、成果、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者当年推荐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职务任职资格。凡违反规定,对审查失职和弄虚作假的申报者,出现重大责任问题,将追究申报者和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评审费用。评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价字〔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人,费用在评审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政策咨询:028-38813549(县教体局人事股)
四、监督举报:028-38865160(县人社局)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0月23日
- zpw/附件2:(川教202076号)《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20251028_135125158_3cif3M.PDF下载
- zpw/附件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_20251028_135125113_KoKyv2.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