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安排,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业系列各项专业领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技术职称。
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取得职称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等实际情况,择优聘用。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农艺专业、畜牧专业、兽医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内江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农发〔2023〕68号)规定执行。
申报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资历年限条件。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7日-11月26日18:00(逾期不得上报)。
各单位主管部门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8:00。
五、申报程序
评审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审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评审农业系列xx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3)、业绩证明纸质材料(只提供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业绩成果、论文论著三部分内容,且与系统提交信息一致)。业绩证明纸质材料每人装订1本,封面、封底用白色A4哑光纸胶装。个人材料袋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材料袋封面贴上《袋内材料目录》(附件4)。
(二)凡未按照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8:00。
材料报送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42号区农业农村局607人事财务股。
咨询电话:0832-2075319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咨询邮箱:m18582368002@163.com。
附件: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说明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xx职称申报人员一览表
3.袋内材料目录
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
- zpw/内市区农发〔2025〕67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1)_20251028_135950390_YWw66j.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