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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中、初级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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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7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null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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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中、初级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材料,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 2025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教育考试以及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广市教体〔2021〕30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关于〈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广市教体办〔2024〕18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等文件执行。《基本条件》和《补充通知》以下统称《评审条件》。

三、申报方式

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实行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和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1.用户注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用人单位先注 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2.个人申报。凡符合《评审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广安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并按照要求如实逐项填报申报信息,申报人员须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系统内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

3.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成立相应职称资格推荐委员会,对 参加申报评审职称的教师,根据评职条件,以单位账户登录评审系统,对申报人填报内容进行逐项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准确无误。征求单位纪检部门意见,对拟推荐人员民主推荐满意率、师德等信息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无异议后,单位点击法人登录”(单位经人员选择电子社保卡登录”)登陆系统,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提出明确推荐意见在系统中逐级上报。

4.部门审核。教科体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5.人社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的范围、 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报广安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6.材料报送。各单位根据时间节点,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报教科体局,线下纸质材料务必与线上材料的内容保持一致,教科技育局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评审及答辩。广安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 规定组织评审。申报中初级职称须参加答辩的人员,按照广市教体〔2021〕3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请申报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8.公示、确认、发文、办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委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审批通过的人员,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和办理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职称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 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评审材料

线上申报评审材料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的有关内容版块进行报送。

线下申报评审材料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川委办〔2018〕13号要求,申报材料推行代表作制度,申报者按评审条件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最高荣誉、论文或课题,淡化数量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一式两份。

由申报人在网上填写,系统逐级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待系统审核流程—审核状态显示初审已接收后,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成册,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特别说明,《评审表》不得另外添加封面。

2.业绩证明综合材料一式一份。

A4 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按以下顺序编写目录,配上 白色封面XX 学校XX 同志评审XXXX学段学科X 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左侧胶装成一册。并按要求扫描上传至系统中的评委会需求材料版块。所有综合材料应标注页码页脚正中),综合材料目录应装订在封面与第一页之间。评审结束后,综合材料不予退回,相关资料请自行妥善保管。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符合申报要求的学历证明材料。2002届2002  届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由各单位通过证书编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后,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在此材料上签字、单位签章;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出具认定证明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单位签章。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证明材料附件3。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须提供印证材料包括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双签 字,如单位发生变化,原单位和现单位均要在证明上双签字);领导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课外活动辅导员或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聘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县级 以上荣誉,或2次以上校级以上荣誉复印件;或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学员;或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 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建设的教育信息化平台分享经信息化平台审核通过后能在线公开查询观看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学员需由名师工作室出具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确认;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需有相关部门证明,培训方案及培训讲稿附在业绩证明材料中;在县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5课时按广市教体办〔2025〕15号执行以上教育教学资源,需提供能够清 晰辨认的每课时1张的网上截图须经县电教部门认定,由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符合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1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包括申报人基本信息,任现职来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业绩贡献等以及公示情况及结果,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并对申报人员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名,并加盖公章。

12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 作总结。总结须写清楚本人工作内容、任教学科等,不得从网上抄袭,切忌雷同,手写签名并填上日期。

13符合任职年限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教研员听评课学时证明。

14任现职以来的校级及以上教研成果按广市教体办〔2025〕15号执行。含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出版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文、完成的教研课题结题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论著含教材、由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直属单位组织评选并获等级奖的作业设计同课多人参与的,认署名第一位大单元作业设计多人署名的,认署名前五位、教学设计案例)(多人署名同前、中高考命题设计多人署名同前、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课堂教学实录、校本教研成果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含直属单位主办刊物收录的经验交流文章刊物主办单位出具证明,并由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签字,同时提供经验交流文章。其中论文专著须附《2025年度广安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附件4

15任现职以来承担校级及以上的竞教课、获得等级奖的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

16担任校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的证明、 培训方案、培训讲稿。

17乡村学校任教累计聘用年限和在城区学校任教年限审核证明材料附件5

1820242025学年度备课证明原件附件6

1920242025学年度批改作业证明原件附件7

20符合任职年限的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复印件。

2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对新入职后一直没有机会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机会的,可以提供相应等级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22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印证材料复印件。

23长近五年内的任职资格培训或能力提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校级干部任教学科工作量情况证明。

24单位公示结果证明附件8

25党风廉政意见书。

26其他申报材料含享受提前一年或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的政策倾斜证明材料等,附件9

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均须单位落实专人对照原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和审核人,加盖单位公章。若是由单位或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注明证明时间和负责人,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所有佐证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并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申报人、用人单位须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自负。

3. 《广安区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0

由申报人填写,推荐单位审核汇总。纸质文档用A4 纸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

《评审表》和《综合材料》等资料统一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 一人一袋,档案袋须粘贴《材料目录》附件 11),并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工作单位、申报职 称以及申报专业等信息。

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除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外,其他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公需科目、培训证书各种证书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 年10月19日。

五、申报时间

(一)线上申报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3日—11月23日 18:00。

2.各单位、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3日 18: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3日18:00。

4.各单位、部门修改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

(二)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报送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人事股。因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或未按要求报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前,报送地点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人事股,联系人:李欣恬,联系电话:2248411

六 、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称每人次14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 元,按规定需答辩的,答辩费60元。

七、其它事项及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控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中 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推荐教师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要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如果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业绩造假,以及申报人所在单位未履行申报材料审核职责,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 年内不得申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3.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安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把好审查关。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出现问题将逐级追究。对违反规定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举报监督。各用人单位要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1.政策咨询电话:

1区教科体局政工股,08262248411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62226499。

2.举报监督电话:

1区教科体局监审股,08262248655

2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3688265046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262332160。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学历认定证明

3.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满意率证明

4.2025年度广安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

5.乡村学校任教聘用年限和在城区学校任教年限审核证明

6.备课情况证明

7.批改作业情况证明

8.单位公示结果证明

9.享受政策倾斜证明

10.广安区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 一览表

11.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12.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职务公示表

13.广安区申报初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

14.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15.《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相关附件
  • zpw/附件15-《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1)_20251028_140414602_jef4UG.pdf
    下载
  • zpw/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_20251028_140414723_7JVbws.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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