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系列初级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系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要求,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嘉陵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任职条件的在
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三农”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4.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5.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的初级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四)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一)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8.水产。
(二)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3日—11月14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级主管部门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8:00。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级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8:00。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六、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凡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均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推荐函(模板参考附件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7:00
材料接收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人事办公室
联系电话:15882620393、18881775405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咨询邮箱:m18582368002@163.com
九、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7-3631050。
附件: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xxx关于推荐xxx等x名同志申报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的函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
- zpw/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2023)2号_20251027_100151680_lTqX59.docx下载
- zpw/嘉农函〔2025〕35号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系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_20251027_100151832_pFa1wI.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