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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成都市新津区中小学教师(幼儿园)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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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2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null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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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成都市新津区中小学教师(幼儿园)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93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函〔2023〕2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工作流程

(一)申报范围。成都市新津区范围内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公民办在编教师、自聘教师、员额教师、三支一扶志愿者等)

(二)申报条件。详见《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文件中关于中小学教师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

(三)评审工作流程。申报网站为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推荐—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区人社局复核发证。具体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均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页进行下载)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

(1)学校注册:前期教育局已收集部分学校的法人信息及经办人信息,并在系统中注册,未注册的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为区教育局的下级单位。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学校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新增学校账号,完善相关信息后即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个人注册→维护个人信息

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2.个人申报

(1)申报流程:申报人登录→选择申报评审活动→填写申报信息→上报学校。

(2)凡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陆“四川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请个人用户注册(电子社保卡登录)。

3.学校审核推荐

(1)组建职称评审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学校应成立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委会,原则上由校长任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学校行政、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委员、教代会、骨干教师等5至7人组成主要负责教师职称申报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

(2)确定推荐人选。申报职称教师在本单位的民主推荐满意度应达到75%以上(参会人数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80%),满意度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

(3)拟推荐人员公示。学校要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4)审核报送。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同步报送至区教育局。

4.区教育局审核

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学校审核盖章后,由学校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名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区人社局进行审核。

二、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10-22 08: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1 23:59;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11-28 18:00;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12-3 17:00;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12-8 17:00;

(六)现场提交材料及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地点: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503室。

注意: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三、申报材料

(一)学校材料(纸质)

1.学校(园)职称评审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职评委的组成、推选程序、推荐结果、公示情况),需职员会成员逐一签字(一份)附件1

2.学校公示情况说明附件2及公示区域内张贴公示清晰照片各1份。

3.《2025年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附件3一份,同时将Excel电子版、盖章签字扫描版pdf发送到984675676@qq.com

4.学校统一提交申报人的《专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版一份。

5.最近一学期《备课本》学校留存备查

(二)个人材料准备

网报时按要求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相应栏目上传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专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备课本》随单位材料交纸质。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网上填写完整后导出打印(非导出上报无效)。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需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电子证书备案表》证明材料。

4.与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资格信息页及注册页)

5.申报人取得的上一级职称证书(非成都市发放的证书,还需提供本人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加盖单位印章的任职文件)。

6.在编教师提供最近一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非编教师提供对应期限的聘用合同。

7.学校出具的任课教师周课时证明,教研员提供年度听评课学时证明。

8.申报中级职称还需提供农村学校、“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证明材料,和学校出具的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证明。

9.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10.《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11.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2.《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和《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汇总表》(需按要求签字盖章)。

13.任现职以来各级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教育科研、公开课等业绩材料。

14.2024.09—2025.07学年度最后一本所教学科(专业)的《备课本》(教案)原始记录,上交手写体原件。

四、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次140元、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次10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支付。

五、咨询服务

(一)职称申报咨询

区教育局老师028-82511600(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7:00。

(二)职称申报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9113903952。

(三)成都市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7790275292。

六、监督投诉

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廉政风险。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中共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82481848。

特此通知。

:1.××单位关于2025年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

2.关于×××等名同志公示情况的说明

3.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2025年1013


附件1

××单位关于2025年中小学中级/初级

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申报情况

简要说明岗位设置、推荐程序、申报人员构成和人数等情况,需阐明公办在编教师推荐人数是否在岗位设置数以内、民办或公办非在编老师推荐比例及理由。

二、审核情况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等文件要求,组建职称评审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为评委会主任,委员会成员为××、××、××、××、××(原则上为学校行政、党组织委员、教代会成员、骨干教师等组成)对×名申报人资格以及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严把材料关。简要说明审核情况与结果,对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申报人是否做材料退回处理。

三、公示情况

含公示情况说明(可参考附2内容)以及公示异议处理情况(若公示期出现异议,需说明异议来源、核实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办法)。

四、形成推荐名单

经××学校职称评审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推荐、××(人事干部)审核,确认××、××、××、××、××(全部列出)×位同志师德师风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工作能力优异,符合国家、省、市级文件有关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文件规定。经局(校)党组会审议同意,决定推荐某某等×名同志参加2025年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

特此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等名同志公示情况的说明

(学校或单位参考模板)

经研究,本单位同意推荐某某(在编教师)、某某(员额教师)、某某(三支一扶志愿者)××位同志(全部列出)参与2025年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已逐一审核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人员信息于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在××进行了公示(注: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本单位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确认某某等××位同志师德师风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工作能力优异,符合国家、省、市级文件有关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文件规定。

特此说明。

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 zpw/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_20251023_141912660_M45Fa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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