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资教体发〔2021〕21号)《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阳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教体发〔2021〕20号)《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资阳市教育体育系统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试行)》(资教体党组〔2024〕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阳市教师队伍管理的七条措施》(资人社办〔2024〕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党组织对推荐评审工作的领导
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学校党组织要发挥主导作用,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职称推荐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会议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讨论决定职称推荐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作为评价的首要条件,思想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参评。要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在全市教育系统树立鲜明的推荐评价导向,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热情。
二、强化师德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各县(区)要将职称评审工作与思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坚持将思政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师德为先,注重实干、注重业绩的导向。在评审中强化师德考核,加强对教师的思政考察力度,确保推荐、评审的教师政治立场坚定,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对查实的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教师诚信档案。
三、高度重视,加快部署,稳妥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直属单位(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推进,成立资阳市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直属单位(学校)要按照职能分工,根据《资阳市2025年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进度安排表》(附件2)密切协作配合,确保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一)注重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可采用查评备(听)课本、抽查批改学生作业情况、核查教师家访情况、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加强对教师基本能力素质的考核,淡化对中小学教师论文、科研要求。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教师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
(二)注重推进分类评价。在推荐和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川教〔2020〕85号、川教〔2020〕76号、资教体发〔2021〕21号、资教体发〔2021〕20号文件规定,注重不同序列、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教师教学工作差异,对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一线教师和教研员,普通教师和思政类教师,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文化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科学分类评价。
(三)注重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各县(区)和市级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和《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有关规定,探索建立符合农村教师特点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农村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机制。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对于农村学校教师,因工作需要,从教学科有变化的,可选择从教业绩突出的学科进行申报,并重点考察其现从教学科教学业绩,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并通过答辩方式考察其专业水平。
(四)注重深化改革和保障待遇。教师职称评审,应严格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坚持评聘结合,及时按评审结果兑现教师工资待遇。加强聘后管理,完善教师聘期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能上能下,规范辞聘、解聘。
四、确保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各县(区)、各直属单位(学校)要严格落实《资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指导意见》(资教体发〔2018〕49号)精神,健全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一并公示推荐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佐证材料。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建立完善投诉机制,畅通教师维权渠道。要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严厉查处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压实评审专家责任。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县(区)及直属单位(学校)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评审工作结束后开展巡查抽查,对因评审组织不严谨、程序不规范、标准把握不严格,造成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给予通报并责成整改,对违纪违规特别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全覆盖开展线上评审。
系统名称: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均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内容要求
市直属单位(学校)拟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个人评审材料和各县(区)、市直属单位(学校)拟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个人评审材料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材料。正高级教师另行发文。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职称申报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除评委会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外,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二)时间要求
1.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应在10月30日前对本地教师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2.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7日0时;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8时;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8时;
(4)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8时;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8时。
逾期不再受理。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3.市直属单位(学校)《资阳市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讲师)人员一览表》(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3)、《资阳市申报一级教师答辩人员名单》(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4)、教师个人评审表(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内导出并A3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各县(区)、市直属单位(学校)《资阳市申报评审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人员一览表》(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5)于12月1日前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工作科。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应在12月1日前收齐本地申报人教师个人评审表。
(三)评审流程
申报评审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学校)初审→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复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发文发证。具体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
(1)学校(含直属单位,下同)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请勿重复注册,但需进行单位信息维护),特别注意:“上级单位名称”选择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规范和完整。学校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个人注册→维护个人信息。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2.个人申报
(1)申报流程:申报人登录→选择申报评审活动→填写申报信息→上报学校。
(2)中小学序列教师选择“资阳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序列教师“资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市直属学校教师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同样选择高评委),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按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3.学校初审
(1)学校推荐。学校可根据资阳市职称评审条件细化本单位的考核评比条件和办法。对符合申报资格人员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提出推荐意见,并对拟同意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上报。申报人所在学校应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审核报送。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同步报送至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4.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复审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报送至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应在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后对按照不低于本地申报总人数5%的比例对申报人材料进行线下核查,核实申报人线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于核查不通过的,取消申报资格。
5.评审委员会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证书发放
评审结果确认后,由相应的职称管理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该系统下载、打印。申报人员可通过“四川人社”APP,选择“人事人才”-“职称信息查验”-“电子职称证书打印”进行查验打印。
六、答辩要求
本年度所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进行答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中虽达到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均须参加答辩。
七、收费
(一)收费标准
评审费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一级(中级)教师评审费140元,答辩费60元;高级教师评审费240元,答辩费80元。评审费和答辩费均由各县(区)统一收取后于11月29日前汇出。
(二)汇款方式
收款单位:资阳市财政局
账 号:1239 0432 8174
开户银行:中行资阳世纪广场支行
汇款请备注市教育和体育局职称评审费,其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单位(学校)需对申报人员材料严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必须,真实、准确。对申报材料查实的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九、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26110389)。
附件:1.资阳市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资阳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进度安排表
3.资阳市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讲师)人员一览表
4.资阳市申报一级教师(讲师)答辩人员名单
5.资阳市申报评审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人员一览表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 zpw/资教体发〔2021〕21号关于印发《资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2)_20251022_151334777_beFhGK.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