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工作安排,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高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会员拟于2025年11月开展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县域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民办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中申报中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及实验人员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教师。
二、评审申报条件
截止2025年11月31日,中小学教师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文件规定相关申报条件;实验人员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教〔2020〕77号)文件规定相关申报条件。
三、线下推荐程序
从2025年起,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既有线下流程也需要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流程办理。
线下推荐程序以《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全县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高教体办发[2021]102号)为准。
四、线上评审申报流程
线上职称申报系统为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线上申报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县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复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评审权限复核发证。
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登陆时可用“四川人社”APP中“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个人登录”入口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新增申报”并选择“高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新增申报”完成后选择“我的申报”,并按相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扫描件。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再彩色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完成申报内容填写和附件上传后提交申报,学校职称管理员登陆职称系统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材料不全或有误的应写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修改,学校审核无误后提交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
(四)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县教育体育局职称管理员及时登录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高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
(六)评审委员会评审。高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县教育体育局按评审权限同步开展公示。
(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申报人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应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线上操作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9日23时59分。
2.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评委会时间:2024年11月14日18时。
3.评委会退回后个人修改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8时。
4.现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纸质《评审表》及其他评审业绩材料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核验、初审和存档备查。
5.评委会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18时。
六、工作要求
各校(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决不能弄虚作假或违规申报。各校要落实好公示制度,关注舆情,对群众异议要高度重视,做好调查反馈释疑相关工作,凡因应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由纪检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0月21日
- zpw/(川教[2020]8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_20251021_162325199_TK5NUa.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