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做好2025年度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评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集团直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专业的技术人员。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专业及范围
(一)评审专业。共设十二个专业,分别是:地质勘查专业(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专业;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专业;地球化学勘查专业;岩土钻掘工程专业;地质实验测试专业)、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不动产测绘)。
(二)评审范围。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集团《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资投函〔2023〕418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审核,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须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办法》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系统,选择“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本人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申报材料要求详见《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并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复审。集团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五)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六)评审。集团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业组评议、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
申报中级职称须参加答辩的人员,按照《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范围执行。答辩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届时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
(七)集团审批。中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经集团审批后书面通知到各直属单位。
(八)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应及时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且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材料目录》(附件2)所要求的1-10顺序装订成一册,以《评审材料目录》作为封面,A4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
六、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0日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9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三)各单位网上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2:00。
(四)集团中评委集中受理,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2:00。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7:00。
(七)材料报送地点。成都市崔家店路75号集团总部基地2908室。
(八)有关要求
1.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2.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3.经中评委会评审通过的《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单位应及时按通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评审表》按照规定不再退回。
七、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申报人本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集团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学历学位、成果、奖励、业绩和论文(论著) 出版(发表)时间等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需答辩的答辩时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收费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郝文倩,电话:17323070151,邮箱:623632456@qq.com。
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评审材料目录
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1
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客观、无误。
一、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证件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扫描)在一页。
2.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除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外,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逐级正常申报: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等资料复印件(三选二)。
(二)破格申报、享受倾斜政策人员。应详细说明破格评审或享受倾斜政策的评审理由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破格或享受倾斜政策的政策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的奖项,取得的重要、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业绩情况。破格或享受倾斜政策情况需在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中说明。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应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四)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后扫描上传系统。
(五)专业技术成果。申报论文论著要求: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成果报告等)。论文或著作如已公开发表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或者维普数据任一数据库被检索,提供刊物检索证明截图、刊物封面、目录、见刊正文复印件(PDF版)。
(六)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所申报层级,根据《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能力、业绩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业绩,提供对应的成果报告、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
(七)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2025年职称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八)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九)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十)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前。
二、纸质材料填报规范
1.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联系电话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3.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二)《破格申报表》(仅破格人员提供)
《破格申报表》原件和相关破格推荐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二)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按要求全部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处,系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评委会所需材料”处。若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要求不一致,请按照本材料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一材料不要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
(三)所有佐证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附件2
评审材料目录
姓 名 |
申报专业 |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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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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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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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任职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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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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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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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现职以来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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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单位公示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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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所在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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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破格推荐材料(仅破格人员提供) |
提供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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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享受政策的相关佐证材料(提前一年或降低学历等次) |
描述享受政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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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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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pw/2_20251020_171839056_UYFBsT.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