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5〕14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一、加强政策宣传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传达全覆盖,将评审通知、标准及时间节点等评职政策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并做好政策咨询与答疑工作,确保人人知晓、无一遗漏。
二、严格评审管理
各单位要成立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委员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评审推荐方案。对参加评职的教师,根据评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开展推荐工作。
三、把握时间节点
高级职称材料线下审核和线上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10月17日,中、初级职称材料线下审核和线上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强化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违纪违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出现问题将逐级追究。对违反规定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将失信人员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单位要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8113729865;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7201526;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监察室):7205150。
附件: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青川县教育局
2025年9月17日
- zpw/广教函〔2025〕142号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9_20251020_175804744_YjaSJi.pdf下载
- zpw/广教函〔2025〕142号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9_20251020_175804745_1o0tkr.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