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州直各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
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我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全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且具备晋升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专业见附件
(二)已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但单位无相应岗位聘任的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可以申报“双定向”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不发放定向评价职称证书,其普通评审证书仍然有效。
二、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不限于参照《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规定执行。
(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须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原则上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一致或相关相近。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的,应通过成人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方可申报。特别优秀的或具备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具备相关学历条件。
已取得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的,取得该职称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满2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期间业绩符合本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任职资格时间累计计算。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任职年限以聘任年限为申报年限,企业人员任职年限以取得职称资格年限为申报年限。
专业技术人才驻村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半年申报评审高一级专技职称,有1次“优秀”且在四、五、六类地区工作的可提前1年申报。
提前申报年限倾斜政策不能累计计算,只能享受一次。
(二)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以来,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作为主研人员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奖励;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主研参与完成州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州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作为主研人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主研)完成的县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财政支持经费累计达到50万元的(软科学、人才类项目累计达到25万元),或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横向或单位自立)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专利发明1项以上,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4)作为主研人员参与制(修)订由国家相应行政机关或授权单位颁布实施省级技术标准2项以上;
(5)作为技术负责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解决了实际应用中比较重大的技术问题,应用成果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验收(鉴定)后,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产生利润300万元,税收50万元以上;
(6)从事科学技术普及研究工作,在科普内容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以及科普理论研究方面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功底,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参与完成州级以上科普研究课题(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本单位科普研究项目2项以上,取得具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②获得州级以上科普类奖励1项以上;
③参与策划实施科普活动、科普相关赛事或作为科技辅导员指导学生获得二等奖以上名次,州级以上单位举办的2次以上,或县级单位举办的4次以上;
④参与创作科普领域教材教案、课程、科普图书等2部以上且个人每部撰写1万字以上。
(10)从事科技管理研究工作,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主持完成省(部)级科技管理研究课题(项目)1项以上,或主研完成省(部)级科技管理研究课题(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州级科技管理研究课题(项目)2项以上,取得具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②主持制订并印发实施县级以上科技发展规划、专项科技管理政策文件3项以上;
③牵头执行上级单位开展的科技管理改革试点,改革措施被上级单位推广。
4.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以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发行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主编或主要执笔人);
(2)协助开展科研项目研究、专利发明、新品种选育等科学活动,承担撰写参与的学术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等有较独到的见解;
(3)参与编写相关科研(生产)规划、操作规程、技术流程等并正式应用,获得单位较高评价。
(4)在基层(县级以下)工作的科研人员,论文、著作不作为申报副研究员的限制条件,但需提供3篇与申报专业一致,且本人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行业标准、专利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科研实验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资料。
(三)党风廉政条件
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申报前2年(2023年、2024年)至今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申报时需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
(四)考核条件
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基本合格及以下者,按《阿坝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执行。本单位应开展民主推荐和测评,满意率不低于75%(包括服务对象测评)。
(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员须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年)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不少于30学时/年),并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按规定完成验印登记。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采取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审核,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推荐,并作出诚信承诺。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对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业绩、推荐结果等五个方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
单位管理人员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程序逐级递交,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部门初审(只针对本专业目录范围内专业)
职称申报材料应按职称评审(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复审、逐级上报。县(市)级部门应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复审,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合格后按程序提交至评委会受理(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纸质材料报送
评委会网上受理后,申报人员装订申报材料(应与系统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逐级审核上报。装订要求见附件1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3日-11月13日。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逾期不得补报)。
(三)初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
(四)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部门审核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报阿坝州科学技术局(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茸勒街21号,联系电话:18048001203),为便于交流,请加入阿坝州科技局2025年度职称申报群1059696767。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提供的复印件,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每一个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查人签名,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均一式二份,与其余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最能反映本人技术工作水平和能力的代表性成果(已发表论文、技术工作报告或总结、专业性图件等),(复印件上盖单位公章并主要领导签字)。
4.能够证明申报人能力、业绩方面的其它有效材料(有者选报)。
5.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高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计算申报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
六、工作要求
(一)职称评审工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主动加强与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职称申报指导工作,积极研究解决职称评审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要主动承担初核推荐职责,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审核推荐,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材料的一律不允许推荐。
(三)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要求,有序开展推荐工作,注意时间节点,务必确保按时报送。同时,不能因时间紧,减少审核推荐流程、加大职称评审风险。
(四)州人社部门核定的“双定向”高级岗位评审范围原则上限于本单位常设高级岗位无空缺或本单位无法设置高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双定向”高级职称后按现行岗位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聘任到核定的“双定向”高级岗位;单位常设高级岗位有空缺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本单位岗位空缺内开展推荐评审“双定向”职称,取得“双定向”高级职称的人员按现行岗位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聘任到单位常设高级岗位上。
(五)本次评审实行全员答辩,答辩时间视评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今年参加普通评审副研究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参加“双定向”副研究员的职称评审,反之亦然。
(七)评审通过后,不再办理纸质证书,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由同样效力。个人查验或打印证书,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八)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评审费320元/人(含答辩费80元/人)。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交清。
(九)纸质材料由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专人统一报送,凡个人报送及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评审材料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电话: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5年度“双定向”副高申报表格材料
2.《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
条件》(川科人〔2020〕45号)
3.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类别表
阿坝州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5日
- zpw/36-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20251017_104340818_FxwF3w.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