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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阳市委党校 关于开展2025年度资阳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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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6
中共资阳市委党校
所属地区:四川省-资阳市
职称分类: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null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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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校院各科部室:

按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委校通〔2024〕93号)和我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经研究,定于202510开展2025资阳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101600: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318:00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11718:00;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418:00;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111918:00。

评审委员会线上接收申报后,评审纸质材料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送至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5112517:00

逾期不再受理。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申报评审范围及条件

申报评审范围为全市党校系统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委校通〔2024〕9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586号)有关要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操作手册下载、申报和推荐。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相关业绩成果应均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在2025年10月16日(含)前发表或结项。申报材料中凡属于复印件的,均须两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人及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初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且进行推荐的人员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扫描件,并逐级提交。

(三)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单位)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资阳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表报送。纸质材料只需报送评审表。评委会审核受理后,申报人自行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盖手印,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报至各主管部门(单位)盖章后交市委党校党建人事科

(六)职称评审。资阳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复审后发文确认职称任职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严明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各方责任,确保本年度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工作合规推进。

(二)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申报人需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我省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所上传和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保持完全一致且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报人现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四)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140元/人、100元/人。

附件:《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委校通〔2024〕93号)

中共资阳市委党校

20251016

相关附件
  • zpw/川委校通20249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_20251017_104459007_GmFh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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