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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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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5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null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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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属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执行。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修改截止时间。申报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资历年限条件之一:

(一)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二)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具备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通过国家职业兽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基层倾斜政策。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双定向职称申报。按照《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宜宾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农发〔2022〕25号精神,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基层双定向职称,也可申报普通农业职称资格;通过双定向职称制度取得的职称资格在规定的实施范围内有效。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助理农艺师技术员)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土肥;

3.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

4.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助理畜牧师技术员)申报专业:畜牧。

助理兽医师技术员)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24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3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时间:2025年11月7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12日18:00。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21日18:00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规定:初级职务每人次费标准为100元含免答辩

七、其它事项

各镇(街道)要负责将此项工作通知到辖区内相关单位,各涉及单位要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避免因通知不及时、不到位而造成错过本次申报的情况

、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镇(街道)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推荐函(模板参考附件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4)、《宜宾市南溪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5),请一并报送电子版。相关表格资料可在宜宾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yibin.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8:00

材料接收地点:农业职称方面的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303办公室,联系人:周楠抒或钟小玲,联系电话:7855200;畜牧职称方面的资料报畜牧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刘燕飞,联系电话:18380880573。

 

附件: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情况的说明模板

3.推荐函模板

     4.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 zpw/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_20251016_112855956_b9pdq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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