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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中小学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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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5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null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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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市教师发展中心、市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5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0号)要求,按照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各单位开展经常性评聘工作的需要,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各校在同级职评小组领导下,负责对本校内申报评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和推荐。各单位推荐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各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市教体局208办公室。

二、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第三中学、市教师发展中心、市教育后勤管理中心的在岗在编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文件规定:“对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年、且聘岗期间按照当地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3年的教师(现仍在农村任教),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三、推荐评审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各单位参照西昌教育高质量发展1+8+N方案中《西昌市教师综合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推荐机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执行。要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坚持教学一线任教原则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中小学校不在一线任教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5-7节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

(三)坚持真实准确有效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人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有效期内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近三年以来周课时量等,要严格按省、州、市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四)坚持一票否决原则

1.因各种违规违纪被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教职工不得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2.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四、推荐评审条件

按《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及《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0号)执行(见附件3)。

五、推荐评审程序

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办法》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要求,认真落实“五公开两确认”,全程面对教职工进行公开公示,坚持以量化积分为依据,严禁程序缺失、程序空转、弄虚作假。

1.各单位专业技术评审方案及积分标准参照西昌教育高质量发展1+8+N方案中《西昌市教师综合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完善后立即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专业技术职务名额下达后各单位立即进行公示;

3.领导小组对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职工评审材料审核后,当天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4.对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职工进行量化积分,积分结果经参评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三天后方可进行评审;

5.评审结果及推荐人员经所有参评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同意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经校内推荐、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要在202510209:002025102918:00内进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学校(单位)要在202511318:00前进入系统审核认证,如实填报教师民主测评满意率、师德测评满意率和周课时量。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复审推荐

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录系统,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对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对材料不齐、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可在系统中做退回处理,并告知补正要求和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能按要求补正材料的不再受理。

(五)组织评审

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审核合格后,提请相应系列评委会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初级职务职称评审结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初级职务职称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印发通知。

七、纪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人事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教体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评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落实。教体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按照文件规定时间和方法步骤严格执行。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强化纪律意识,严禁优亲厚友,防止变形走样,不得搞变通执行,不得说情打招呼。对不按文件要求执行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八、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251020日—24日在教体局现场初审材料;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10209:002025102918:00。各级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11318:00。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11518:00。各单位最终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11718:00。纸质申报推荐材料收起时间:20251110日—11日。

十、其它事项

1.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2.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评审费由各单位在评审材料审核合格后,学校统一收取缴存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昌市支行

银行账号:22631101040024443

“汇款用途”一栏务必注明“**学校职称*人评审费”字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和由审核人员签字的职称评审人员花名册一份交计财股303室开具收据。

3.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1011

相关附件
  • zpw/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_20251015_165807830_3HNRB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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