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仁和区中小学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仁和区中小学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做好2025年度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川人社规〔2024〕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职称申报评审要求及《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在职教师等从事教育教学并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教育事业单位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须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对没有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不得推荐上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教师初、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应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推荐申报教师初、中级职称须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原则,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做到有利于引导、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一)公开岗位。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各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核定2025年中级职称推荐名额,明确申报相应教师职称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以及报名时间,由各单位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二)个人申报。根据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真实准确的印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民主测评。所在单位比照相应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符合基本条件的,安排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述职,并组织教职工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达到 75%以上。述职内容包括任教学科、任教班级、周工作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支教或农村(薄弱)学校从教经历、教学效果(含合格率、优秀率)和教育教学科研等。
(四)考核推荐。单位职改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情况等集体研究,择优推荐人选参加评审。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申报无效。
(五)公示考察。各单位将拟推荐人员师德考核结论意见、推荐结果和拟推荐人签字确认的《简表》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各单位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出具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校(园)级干部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推荐人选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和推荐程序,并形成书面材料一并上报。对师德考察有负面反映或长期有负面举报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六)系统审核。经公示考察无异议后,由申报人前往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继续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开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申报操作手册、单位审核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0日8:30-11月2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2.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7日8:30-11月25日18: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4.评委会办公室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8:00。
(七)公示评审结果。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实施优惠政策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材料
(一)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按照申报评审材料要求(附件2-4)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1月20日。
1.《申报评审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应按要求统一装订,封面、封底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纸质《申报评审表》及《简表》一式两份,编好目录装订成册的业绩材料一式一份。评审推荐材料装袋(牛皮纸材料袋)并在材料袋封面贴《申报评审材料清单》。
2.《职称送审名册》一式一份,由单位核实并汇总报送。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学科。中小学系列评审材料按下列7个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语文学科组,数学学科组,外语学科组,文科综合组(政治学科、心理健康学科、历史学科、地理学科、少先队活动),艺体学科组(音乐学科、体育学科、美术学科、学前教育),理科综合组(物理学科、化学学科、生物学科、科学学科),职电劳组(电化教育、劳动教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地方学科课程等)。
(三)评审费用。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00元,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00元;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00元。
六、答辩要求
申报中级职称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对应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员掌握任教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情况(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称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工作,关系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关心、关爱教师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开展工作,依法依规执行相关政策,确保职称政策执行有力、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支教和交流轮岗管理。各学校、幼儿园需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规划支教和交流轮岗工作。每学年开学前须提前将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和到城镇学校交流轮岗教师名单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做好档案审核。推荐单位提前审核申报人个人人事档案,对档案存疑或认定不清的一律不予申报。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推荐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对履职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群访,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问责。对职称评审组织不严谨、程序不规范、标准把握不准,投诉多、争议大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和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评审权。对因弄虚作假和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相关规定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称;对因处罚期未满继续推荐申报的,将重新计算处罚期,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材料报送地点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攀枝花大道南段1293号)。
联系人:魏先云 联系电话:0812-2922865
附件:1.《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2025年攀枝花市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5.2025年攀枝花市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2025年攀枝花市xxx学校xxx教师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辅助材料(封面)
7.2025年攀枝花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8.一览表填写说明
9.备(听)课本评价表
10.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表)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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