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体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 :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德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今年11月中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中职系列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基本条件
凡符合《德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教〔2021〕43号)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
(二)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统一要求,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网上申报、推荐,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详细操作手册可在职称评审系统首页下载)。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陆系统,选择相应层次评委会后,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讲师职称人员选择德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申报讲师职称人员选择德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3.初审。各区(市、县)教育、人社部门登陆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4.复审。中、高评委办公室分别对各区(市、县)教育、人社部门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5.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区(市、县)的纸质申报材料报当地教育、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送中、高评委办公室。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由市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中、高评委办公室。
6.答辩(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专业组评议。中、高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8.评审会议。由中、高评委分别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10.办理相关手续。中、高评委办公室发布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通知后,各区(市、县)教育部门或申报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人事人才”模块中查询并下载。
(三)申报推荐时间
1.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24:00
2.区(市、县)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8:00
3.评委会退回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8:00
4.区(市、县)最终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8:00
5.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将无法退回。
二、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积极导向作用,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坚持推荐条件,优中选优;坚持优化结构,统筹兼顾;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对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报或延迟申报等规定,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
各区(市、县)教体局、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其他申报单位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履职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坚持评聘结合,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要及时按评审结果兑现教师工资待遇。要加强聘后管理,实行能上能下,规范辞聘、解聘。
(二)材料要求
1.凡申报中职学校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者应先在职称系统上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的相关材料,待复审通过后再按照以下要求下载组档形成纸质材料报送:
(1)《德阳市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附件1)一式一份,由申报者本人填写,报单位审核。单位审核无误的,由申报人、审核人确认签字;推荐单位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2)从系统导出自动生成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该表含《诚信承诺书》,申报者须在《承诺书》上签字)及其粘贴件一式两份,由申报人本人填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得擅自改变格式。《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信网上学历/学位的查询打印件( 2002年后毕业);学历/学位的复印件(2002年前毕业) ;
③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④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⑤非在编人员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证书复印件,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审批表;同级教师职称转系列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⑦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2017-2018年度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2019-2020年度人工智能与健康、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2023-2024年度数字经济与驱动发展及2025年度以新质生产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等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共5科);
⑧近3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材料。
⑨符合相关要求的荣誉或奖励证书复印件。
上述粘贴件按顺序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3)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对照《评审条件》中的教育教学要求、业绩成果中满足条件的部分,结合申报人实际,逐条对其任现职近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②任现职以来基本任期内(中级近3年、副高级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本次申报材料中的“基本任期”是指晋升高一级职称所需的最低任职时间;“基本任期内”是指时间范围从当前申报日期往前推一个基本任期时间。
③专业课教师非教师系列本专业(学科)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评中级职称可不提供) ;
⑤上一学年(或学期)任教学科教学设计方案(中职教研员为听评课记录)完整复印件,总学时应达到评审条件要求(文化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2学时),原则上每个教案的理论课不超过2学时、实践课不超过4个学时;
⑥教学反思与总结证明材料复印件。教研机构中职教研员同时提供调研报告材料复印件(评高级讲师还需提供企业调研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示范(含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等印证材料复印件;
⑧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成果印证材料复印件。对照《评审条件》附录“相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中“业绩成果”所列11项内容,结合个人情况,对满足条件的部分,按顺序逐项提供印证材料。申报人至少具备2项业绩成果;若属同一成果,不可重复计算。
⑨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含校级干部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报告等材料)。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制作封面并装订成一册。
(4)《德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以下简称《材料鉴定表》,附件2)一式一份。相关材料(事项)由推荐单位业务部门(人事、教务、科研、学生管理、实习就业等)组织鉴定(或认定),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鉴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本学科专家,可外聘专家),鉴定专家职称不得低于申报评审职称。《材料鉴定表》由推荐单位及推荐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材料鉴定表》仅限当年有效,再次申报者需重新按程序进行鉴定。
(5)本人填写《德阳市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表决名册》(附件3), 逐级上报电子版。区(市、县)教体局、直属学校及其他申报单位汇总后于11月5日前发送到邮箱(616933571@qq.com),并在交材料的时候报纸质盖章件。各区(市、县)汇总数据后按学科分组顺序打印25份并盖章,于参加评审会议时分别上报市中评委会和高评委会。
2.材料包装要求
(1)各单位对所有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及复印件的审核,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学校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2002届(含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 renzheng. cscse. edu.cn)进行认证,并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后可加盖骑缝章。所有材料中的印章均为鲜章。
(2)《评审表》均双面打印,要求中缝装订或不外露订书针;《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材料鉴定表》为标准A3纸双面打印,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
(3)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在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德阳市申报评审中职学校职称人员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件4)
(4)凡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破格(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并按《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附件5)提交材料,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无破格人员的区(市、县)须报送一份说明无破格人员的函。
(5)所有材料均由申报人如实录入系统,经学校核实后打印生成,不采用手填附件(意见栏、签名处手写或盖章除外),凡未按规定填写表格、评审材料不齐、材料装订不规范、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等方面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6)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聘任时间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7)市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纸质材料于11月6日前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区(市、县)相关纸质材料由评职工作人员带到评审会场。召开中、高级职称评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所有评审的材料需按下列学科分组
(1)政史教心学科组(含政治、德育、法律、历史、教育学、心理学等);(2)经济学学科组( 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学、工商管理、财会、税务、旅游等);(3)语言文学学科组(含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4)艺术学与体育学学科组(含音乐学、美术学、体育学等);
(5)数理化学科组(含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气象学等);(6)医学、生物学与农学学科组(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学、植物保护学、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学等);(7)工程技术学科组(含机械工程、冶金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工程等)。
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各单位向市评委会报送纸质评审材料时,应按学科、任职资格分类打捆报送,并贴上《报送材料标签》(附件6),注明学科和任职资格类别。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职称外语
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文件精神,对职称外语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二)关于答辩
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分别参加市中、高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的重点是考察答辩人师德、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撰写论文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特殊情况(如生重病住院等)不能参加答辩的,应由其任职单位(学校)出具证明并附上相关材料,经各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中、高评委办公室,市中、高评委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凡无故不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会将不评审其申报材料。
(三)关于年度考核优秀
根据省、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按规定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或奖励的,当年的年度考核可视为“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年度考核是对教师全年的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综合考核评价,可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县级以上荣誉或奖励也应当是综合性的而非单一性的。
经了解,各区(市、县)年度考核分为学年度考核和自然年度考核两种。申报职称评审时,自然年度考核尚未进行(即无年度考核结果),因此,当年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不能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
(四)关于平均每学年授课时数的统计
平均每学年授课时数应按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统计,只计算近3学年的平均学时。
(五)关于公示
申报者的基本资格条件、主要业绩贡献、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和学校推荐结果等材料应由所在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关于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不答辩) ;申报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答辩费60元,共计200元;申报高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240元,答辩费80元,共计320元。
附件: 1.德阳市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表
2.德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3.德阳市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表决名册
4.德阳市申报评审中职学校职称人员材料清单
5.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报送要求
6.报送材料标签
德阳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9日
- zpw/德阳市教育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_20251013_115831625_squlZq.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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