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直属学校(单位)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直属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德阳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今年11月中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度直属学校(单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基本条件
凡符合《德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教〔2021〕42号)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
(二)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统一要求,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网上申报、推荐,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操作手册可在职称评审系统首页下载)。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陆系统,选择德阳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3.初审。市教育、人社部门登陆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4.复审。中评委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5.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直接报送中评委办公室。
6.答辩(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专业组评议。中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8.评审会议。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10.办理相关手续。中评委办公室发布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通知后,各申报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人事人才”模块中查询并下载。
(三)申报推荐时间
1.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7:00;
2.主管部门(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7:00;
3.评审委员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17: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将无法退回。
二、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做好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校(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积极导向作用,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严格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9号)精神,坚持向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向有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民族地区经历的教师倾斜,向思政课教师倾斜,各校可单独划出一定推荐指标用于思政课教师;坚持推荐条件,优中选优;坚持优化结构,统筹兼顾;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对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报或延迟申报等规定,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各校(单位)及其他申报单位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履职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坚持评聘结合,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及时按评审结果兑现教师工资待遇。要加强聘后管理,实行能上能下,规范辞聘、解聘。
(二)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者应先在职称系统上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的相关材料,待复审通过后再按照以下要求下载组档形成纸质材料报送:
(1)从系统导出自动生成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该表含《诚信承诺书》,申报者须在《承诺书》上签字)及其粘贴件一式一份,由申报者本人填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得擅自改变格式。《评审表》粘贴件内容如下: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信网上学历/学位查询打印件(2002年后毕业);学历/学位复印件(2002年前毕业);
③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④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⑤非在编人员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证书复印件,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审批表。同级教师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⑥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2017-2018年度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2019-2020年度人工智能与健康、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2023-2024年度数字经济与驱动发展及2025年度以新质生产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等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共5科);
⑦符合相关要求(含县级以上荣誉、校级以上奖励、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学员、教师培训主讲教师或信息平台分享的教育教学资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⑧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的情况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上述粘贴件按顺序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一册, 粘贴填写好的《中职评审材料目录》(附件2)。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①近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②近3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
③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④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⑤任现职以来荣获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完成的教研课题、发表本专业论文或教育教学专著等教研成果。教研课题须是申报者独立完成或主研人员,论文须是申报者独撰或主要作者,主要作者应注明具体撰写章节内容;
⑥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⑦校级干部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报告一份;
⑧反映本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的业务工作总结;
⑨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3)《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表》(附件1)一式一份,A3纸打印,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以上《评审表》粘贴件、业绩材料和《简表》均由申报人如实填录系统,单位审核无误后打印生成,由申报人、审核人签字确认,不采用手填(意见栏、签名处和盖章处除外),填写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4)《申报评审中小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表决名册》(附件3),逐级上报电子版。市直属学校及其他申报单位汇总后于11月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616933571@qq.com),并在交材料时报纸质盖章件。
(5)各学校(单位)在报送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时,需按《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附件4)提交材料,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2.申报材料包装要求
(1)上述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 A3 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 A4 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或蓝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2)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中职评审材料档案袋封面》(附件5)。
(3)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2002届(含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并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评。
(4)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聘用时间可计算至 2025年12月31日。
(5)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纸质材料于11月6日前交市教育局人事科。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3.评审材料按下列 12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1)中学语文 (2)中学数学 (3)小学语文
(4)小学数学 (5)中小学英语 (6)物理(含小学科学) (7)生物化学 (8)思想政治(含政治、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少先队活动) (9)历史地理 (10)音体美 (11)幼儿教育 (12)职电劳(含职教专业课、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地方课程等)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
(二)关于学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位评审教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如按原学历学位评审教师职务,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任职时间合并计算。任职期内离职学习的人员,要扣减任职年限。
(三)关于年度考核优秀
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小学教师按规定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的,当年的年度考核可视为“优秀”。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是对教师全年的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综合考核评价,可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县级以上荣誉也应当是综合性的而非单一性的。
经了解,市直属学校(单位)年度考核分为学年度考核和自然年度考核两种。申报职称评审时,自然年度考核尚未进行(即无年度考核结果),因此,当年的县级以上荣誉不能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
(四)关于答辩
申报中职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市中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重点是考察答辩人师德、任教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撰写论文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特殊情况(如生重病住院等)不能参加答辩的,应由其任职单位(学校)出具证明并附上相关材料报中评委办公室,中评委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凡无故不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会将不评审通过其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五) 关于公示
今年申报中职评审的教师相关信息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关于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精神,初职评审费每人100元(不答辩);中职评审费每人140元、答辩费60元,共计200元。
附件:1.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表
2.中职评审材料目录
3.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表决名册
4.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
5.中职评审材料档案袋封面
6.报送材料标签
德阳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9日
- zpw/德阳市教育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1)_20251014_111820907_nR7EV0.pdf下载




